,但是前车司机坚持认为是掉下来的。或许这种说法至少可以证明那东西从被他车子撞到以前就已经死了。
小六抬头看,道路旁边是那种用混凝土堆起的很高的挡土墙,就是把山劈成了两半以后又不愿意处理剩余的部分,于是用混凝土把残废的部分补起来。
那意味着上面还是有树也有林子的,动物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来摔死了,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至少他们是这么认为的。
小六走上前去,那里龇牙咧嘴躺着一条狐狸。它的身上没有外伤,但却死了,曾经有过丰富打猎经验的叔叔陆天择已经证实过了。
事情本该就这么结束,这年头在荒郊野岭撞死了一只畜生并不是什么大事,有些人可能直接就把车开走了,哪怕尸体撞得稀烂事后也不会有人找麻烦。谁叫它们只是无主的动物呢,它们的生死并不受人类的法律保护。
小六蹲下去摸了一把。可怜的狐狸还是暖的,软绵绵的身体,土黄色的背毛,白色的腹部和尾尖,尾巴很长。
她握起它小小的爪子。这是一只成年的狐狸,它似乎很不愿意死去。
小六被妈妈叶语晏一把拎了起来“外面太冷了,你身上还湿着,回车上去。”
站起来的时候小六注意到前车被撞坏的前防护栏,以及深深凹陷的车头,然后就被塞回了她家的车里。
这件原本很简单的事情却让两路人马唠嗑上了,他们把闪着紧急信号灯的六台车停到了路边的紧急通道上,远处还放了个安标志。
前车司机坚持认为他撞到的是一头野猪或更大的东西,描述得活灵活现的,被毁坏得很夸张的车头似乎印证了他说的话。
然而他自己也明白狐狸这么小,肯定是他太累产生幻觉了。
小六的爸爸陆明拿出他大学教授的架势,从物理学讲到了生物学,把前车司机忽悠得是一愣一愣的,听完还真信了。
最后这两路人竟然还成为了朋友,互换了联系方式。
并且前车司机在听闻小六的叔叔知道怎么把狐狸做成皮草后,毫不介意地把那只“肇事”的死狐狸送给他们。
仿佛狐狸才是撞坏他车的凶手,他才是那个受害者。又仿佛他撞了狐狸,这狐狸就是他家养的一样。
陆明给他的弟弟陆天择使了个颜色,陆天择抓起狐狸就丢上了车,狐狸脑袋还重重地撞到了车窗。前车司机看得很解气。
陆天择表示了对受害司机的同情,抱怨那不该跑出来的狐狸,也顺便抱怨了一下这个破坏自然的挡土墙,让狐狸没有了栖息地,才让大家受了惊吓。
前车司机总算满意了,因为他被浩浩荡荡五车人充分地安慰了。所以这场诡异的车祸的真相已经不要紧了,重要的是有人和他感同身受。他是对的,并且人们也认为他是对的。
这是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社会,你只要知道自己是站在多数的那一方,不管你做的事从伦理从道义上来说有多不对,你都会被认为是对的。
而且在你不知道的时候,那所谓的伦理和道义早就偏向了多数人那一方。因为规则是人定的,伦理和道义也一样。
就像小六在学校里受了欺负。老师却因为不想得罪“大多数”的同学,反而教训了只有自己相信自己的小六。
这场友情互吹总算结束了,没有人再计较刚才受到的惊吓,两路人马看似很愉快地告别,各自踏上了归途。
一车人兴致勃勃地讨论要把狐狸做成围脖还是标本,一条狐狸的皮毛实在太少了。
小六觉得狐狸很可怜。
没有人在乎狐狸是怎么死的,对他们来说,那只是一只体型比较小的狗,甚至连狗都不如。
因为狗有主人,狐狸没有,它唯一的价值就是成为皮草,这也是它之所以能上车的原因。
少数人的劣势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