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中正午,刘训混进红衣族的抢亲队伍。
一时兴起,对这野蛮的行为,实在不满。
眼见着众多男子,抢着爬上一尺来宽的木梯,那木梯少说也有十来米高,两边无护栏,直通向三层高的木楼。
一群男子像一群慌乱的蚂蚱,都吊在一根颤颤巍巍的稻草绳上。
刘训觉得惨不忍睹,要是稍不留神,必得摔个半死。
但见四周围着的观众,梯边的少女,都在拍掌鼓劲,而那站在木楼上的蒙着薄纱的女子更是激动不已。
突然,一个爬在最前面的年轻男子从半空中摔了下来,血肉模糊,让人看了惊叫不已。
后面的几个见此状,吓得连连后退,那站在木楼上的红衣新娘撅着嘴,又是吐唾沫,又是跺脚。
刘训心想“这真是一个狠心的娘们儿,这就是一个荒诞的婚礼,比玩杀人的游戏还惨,要是在我们那里,肯定会抓去做大牢。”
经历大巴失火,刘训怜惜生死,觉得人命是头等大事。
他自幼又是在家娇宠怪坏的孩子,年少气盛,哪管什么族规不族规。
此时,他热血一奋,顾不得那么多,冲上前就抓住那把只有拇指厚的梯子。
“坏了规矩,坏了规矩!”
人群里有个年长的老头开始大呼,其他参加抢婚的年轻人也围上前来也大呼小叫
“哪里冒出的野小子,跑出来捣蛋。”
“重新开始!这次不算,不算!”
落后的几个不甘示弱,拍手叫道。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把婚礼现场搅了个底朝天。
这下,可急坏了站在楼上的新娘子。
她掀开盖头,冲下楼去,撇着娇嫩的小嘴,对站在礼堂的族长撒娇道“爸,哪里来的野小子,耽误了我的好时辰。”
这是一个慈爱的父亲,也是一个得力的族长。
他的两边站着十来个彪形大汉,头上挽着黑布头巾,猛虎威严,都是今天请来维护秩序的猛将。
“把他带上来!”
族长挥了挥手,大叫道。
礼堂内装饰得金碧辉煌,金红色的喜字悬挂厅堂,一场难得的婚宴却变成了就地审讯的衙门。
族长招女婿,带进来的却是个毛头小子。
打扮奇奇怪怪,头发前长后短,背着双肩包,脚踩带着爪钉的旅游鞋,另外胳膊肘上,从破洞的衣服里露出一大块刺青,裤子经过火劫,被熏黑半截。
“一个乞丐!”
族长狂笑一声。
刘训左右观光,觉得自己肯定在做梦,他咬了自己手掌,疼得哇哇直叫。
“还是一个疯子!”
族长又狂笑着说,周围几个来喝喜酒的老头也随声附笑。
“尊敬的族长,”
一位身着隆重节日外套的中年男子向前一步,行恭敬礼,建议道“今天是您女儿大婚的日子,来了一个外族人,不懂礼数,扰乱了规矩,不如就地轻罚,给大家图个笑。”
族长一听,一石二鸟,既惩罚了这名无知莽撞的青年,树立自己的威信,也让大家乐一乐。
可怜的刘训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突然被一大群从外面涌进的红衣男子扛在肩上。
“放开我!你们这群野人!”
文明人进入野蛮族,还挑起事端,确实有理说不清。
转眼间,刘训就被架在一个十米来高的竹丈上,在竹端,被绑成一个大字型。
他吓得眼球都快要掉了下来,儿下面的那些混帐小子还在载歌载舞,其余的观众也边看边笑。
此番情景,从高空向下望,就是一堆滚滚沸腾的血浆。
“天哪!莫不是我穿越了,来到一个食人族的鬼地方。”
待刘训清醒了,他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