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九章 朝堂风云(1 / 2)

赵乔伟以为自己收受贿赂没什么大不了的,贪污受贿几乎已经是大明的明规则了,大家都这样干,皇帝还能以此来斩我头不成?

然而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却大出赵乔伟意料之外,三司会审中,刑部尚书苏茂相按照崇祯皇帝的授意,居然以贪污受贿罪直接判处赵乔伟斩首示众。

不但如此,赵乔伟还连累苏州赵家满门流放琼州,家产部充公。

如此判罚,自然引得朝野汹汹,反对之声四起,背锅的刑部尚书苏茂相一日之间被御史上了十三张弹章。

官员们当然知道重判赵乔伟是皇帝的旨意,但为尊者讳,他们不敢直言皇帝太过分,便纷纷弹劾起苏茂相来,誓要将苏茂相拉下马,给皇帝一个警告。

“陛下,法理不外乎人情,赵乔伟虽说收受巨额贿赂,但判罚他斩首示众,家流放,家产充公,这样处置未免太重,还请陛下法外施恩,从轻判决。”

朝会上,刑部尚书苏茂相在庞大的舆论压力下,不得不站出来表明心迹,期望皇帝能法外施恩,同僚们也能明白自己的苦衷,以缓解身上的万钧压力。

朱由检道“朕问苏卿,‘官吏受贿枉法者,赃一贯以下杖刑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绞;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者,赃一贯以下杖刑八十,至四十贯斩;官吏贪污至六十两银子以上者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之刑。’这段话,出自哪里?”

苏茂相身为刑部尚书,这点问题岂能难倒他,他不假思索道“回陛下,这段话出自《大明律》。”

朱由检点点头道“既然《大明律》早有此规定,那么赵乔伟之罪按律处置便是了。何况当真严格按照《大明律》处置,将赵乔伟斩首之后还要施以剥皮之刑,朕已经免除了他的剥皮之刑,这就是法外施恩了,苏卿不可得寸进尺。”

苏茂相万万没想到,朱由检居然在这个时候搬出《大明律》来处置赵乔伟,明代自建国始,应该说是把反腐搞到极致的朝代。

朱元璋接受了元朝亡国的教训,因此他制定了对贪污零容忍的《大明律》,整肃贪官污吏法令严峻、牵涉面广、手段酷烈,前所未有。

而且朱元璋身为开国之君,实力、魄力、威望样样具备,他说到做到,严格按照《大明律》处置贪官,导致许多衙门门口挂着塞满稻草的人皮。

那些人皮都出自因贪污受贿而被剥了皮的该衙门前任官员,令得继任者触目惊心,引以为戒!

据野史记载,犯了贪污罪的官员剁成肉酱,分给各地官员吃下——意思当然很明显你们可得小心了,谁要是贪污,可就是这味道啦!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靠严刑峻法“反腐倡廉”的朝代,到了现在却闹到贪污成风不可收拾的地步,贪污受贿甚至从潜规则渐渐演变为明规则,官员们光明正大地收受好处,连遮掩都懒得做了。

在这个官官皆贪的时代,倘若皇帝非要以《大明律》来惩治贪官的话,那么朝堂上有一个算一个,都特么别想活了,都要被处以斩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

内阁首辅黄立极再也坐不住了,须知道他从前身为阉党核心,如今身为内阁首辅,所收受的贿赂只会比赵乔伟更多,绝不比赵乔伟少,若不然他黄家的万亩良田是凭空生出来的不成!

黄立极站出来道“陛下,臣以为《大明律》实在太过严苛,已经不能适应当今形势,臣建议陛下更改重修《大明律》,废除针对官员贪污的严刑峻法。”

施凤来附和道“明初之时,国家一贫如洗,几十两银子都算是巨款了。可大明开国两百余载,国家越发繁荣富强,几十两银子根本不算什么,倘若收受几十两银子都要处死的话,大明还能留下几多官员?臣请陛下三思!”

钱谦益身为东林党魁,内阁辅臣,他所收受的贿赂及好处自然也非常之多,是以他摒弃了党派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