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排了这么多的人,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一队风尘仆仆的骑士,在刘耷军军士的带领之下,路过江陵城外的一处集市。只是在行进之中,领头一名三十多岁的高大男子却是逐渐脱离了队伍,打听起江陵这边的风土人情来。
而因为此人身份敏感高贵,带队的刘耷军军官也不敢轻易阻止他,只能陪着笑脸跟在一旁,见这人问起排队的事情,也是赶紧回答道“我家主公今日开始向民间百姓放开采购红糖,这些百姓都是排队购买红糖的!”
“红糖!?这是何物?”高大男子走南闯北,可以说是见多识广,可红糖这东西还是第一次听说。
“就是一种吃的,像蜂蜜一样甜,据神医华佗所说,这种糖非常好,尤其能够补充血气,这大户人家的女子都想着买上点儿来滋补身体,今年我们荆南取得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丰收,就连普通小民手里面都有点儿余钱,自然想着买点儿东西!”
“这红糖东西多少钱?”
“一斤二百钱!”
“也太贵了!有这钱买点儿粮食多好!你们这里粮价多少?”当听了军官的话之后,男子心里产生了一种怎么吃肉糜的想法,这荆州百姓也实在太奢侈了一把,有钱不买粮食,竟然买糖这种奢饰品。
“一百五十钱一石大米……”
“这么便宜!”只是军官还没说完话,男子已经惊讶得打断了他的话。
男子从益州过来,成都平原号称天府之国,局势相对还算稳定,可一石米也在二百钱之上,这刚刚从战火中恢复过来的荆州粮价却如此便宜,实在超出了他的想象。
“是啊!我刚才不是说了嘛,我们荆州今年大丰收,刘使君让我们老百姓种植一年两熟的双季稻,一年能收获两次,能不丰收嘛!”
这名军官是荆州本地人,说起刘耷来,也是满腔的感激,刘耷主政荆南四郡以来,短短的三年时间,便让荆南百姓的生活水平提升了一个档次,而且是肉眼可见的档次。毕竟什么也没有家里的粮食来的多,更能打动这个年代的老百姓。
“对了!有双季稻!刘使君在荆州的名声非常不错啊!”听了这个军官的话之后,男子忍不住想起了自家主公。
自家主公其实是个好人,但是不知道怎么混的,名声却很不怎么好,上上下下看着他不顺眼的多得是,即便是这个男子,也看着自家主公非常不爽,给他贴了一个守护之犬的标签。
其实第一次听说要作为使节出使江陵,男子是拒绝的,因为,你不能让我出使,我就马上出使。
不过让男子出使的提议是他好朋友提出的,就在前段时间好友便曾经见过刘玄德,回来之后在面对自己时,可是把刘玄德吹得天花乱坠。
可是即便如此,男子也不想去荆州,毕竟好友可是准备把益州卖给刘耷的。这让男子觉得自己好友实在太贱了,卖主求荣卖到这份上,说是刘耷的一条狗都有人信,还有一点儿尊严吗?
所以男子对这趟荆州之行非常抵触,只是自从进入荆州地界之后,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却是让他莫名得兴奋起来。
就在去年,荆州还在打仗,但是荆南地区的恢复却很快,竟然有点儿超低配版盛世的模样,因为老百姓的脸上都洋溢着微笑,在这个人命如同草芥的乱世可真不常见。
在沉吟了片刻之后,男子突然间又问道“刘使君手底下一共有多少人马?”
男子问这个问题自然有着自己的打算,自己现在的老板便是一个守护之犬,益州的百姓虽然生活还算稳定,但整个益州却是死气沉沉的,主要是他们这些胸怀大志的士人,不满足老板的不思进取,不能给他们一个表演自己的舞台。
男子希望自己现在正在接触的刘耷,可就不要再是这样的一个人。至于什么“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