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站了起来,现在还是得先和克维多写信,让他现在先不要到自己这里来了,至少半年,要不然还是会有被发现的风险的。
至于半年之后,弗伦在心中坏笑两声,那时候自己都序列7了,正要是不报一箭之仇,那不得被笑死。时间到位,外神干废。
弗伦原本还是有些把这个世界当做儿戏的,毕竟自己眼前的路简直就比其他人好太多了。并且,亚伯拉罕家族这种没落的家族,现在遇到了自己这个穿越者,简直就是要崛起的节奏呀。
弗伦自己掂量了一下,放在现在这个时代,自己这个背景,就没有一个比现在的自己更符合男主角的设定。
“可惜。”弗伦摸了摸自己被暴打一顿之后的伤口,现在弗伦倒是清醒得多了。什么龙傲天,龙傲地的,都不如苟。苟才是这个世界的主题。
借着红月的光辉,弗伦将这个书房的蜡烛点燃了,随手抽了一张信纸。这是弗伦就算没有买也能在每个书房中轻易找到的东西,现在的人们主要的信息传递都是依赖于写信。
弗伦拿起一支钢笔,顺手打开了墨水瓶,蘸了两下,蹭了蹭墨水瓶的瓶颈之后,本来想咬住笔帽,然后再进行思考接下来的信封内容,但是想了想还是怕墨水沾到自己的身上,索性就把笔给搁到墨水瓶里。
习惯性地推了推眼前之后,弗伦才发现自己现在并没有戴眼镜,怔了一下,弗伦抓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之后,直接就拿起钢笔写道“······现在的我处在一个比较困难的境地,原谅我没有办法回报你的热情。我必须得与你分离几个月,好让那些黑暗里的豺狼们的注意力暂时消失。所以,请体谅我的难处,就连写信也最好不要写给我······”
弗伦将一篇书信写完之后,晾了一会之后,弗伦将信纸放进了一个带着细微香气的信封。用蜡烛将火漆烧化之后,弗伦沉默一会,拿出一个刻有亚伯拉罕家族族徽的印章,摁了下去。
不一会儿,弗伦将看到了自己的杰作,满意地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上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