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章:纪实文学的产生(2 / 3)

亲人,所以薛印没杀他,不光没杀。

“这是一颗成仙草,我偷藏起来的,一直没勇气吃。”

陈青竹说到高潮,自己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一块张太阳给的企鹅干当成成仙草,当着众人的面,仿佛她面前真的有曹能,而她本人就是薛印一样,表演非常到位地露出了一个似是要大哭的微笑,对面前看不见的曹能说“你要活命就吃了这个吧。吃了之后,是傻,是仙,还是妖怪,都好过做人。世间千万苦……”

陈青竹仰头一声长叹,道“人是第一苦!”

所以后面这曹能就吃了成仙草了,不吃不行。

他一家人都死了,他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被遗弃在沙漠里。

吃了之后,他虽然有了仙根,但是没有活命的本事,靠自己也走不出沙漠,所以……

这才是这个故事最可怕的地方,最最最可怕的地方。

他在沙漠里一个人熬了快三个月,才终于遇上了路过的商队,给商队带出沙漠。到了外面再用了六年去长大,去找他的哥哥。

祠堂里还有小孩子,陈青竹看了英哥他们一眼,回避了故事里最可怕的三个月,只是讲“他哥哥放他一马时,曾经告诉过他,菜刀是魔星,是不祥,要他对自己发誓一定要想办法彻底摧毁菜刀。所以……”

“所以爸爸……曹能叔叔跟你一样吃过人肉是吗?”安静的祠堂里,忽然传来英哥稚嫩的声音。

不是说整个祠堂,是整个世界好像都关停了那么一会。

再打开,是英哥成熟得让人心痛的声音在那讲“哦呵呵……是我记错了,吃人的是狒狒王,不是爸爸,不是爸爸……哦呵呵呵……”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不不不,大家都是很成熟的修行者了,除开张太阳。不忍心让英哥的努力白费,陈青竹就当前面的插曲不存在地接着说“总之,他对他哥哥发了誓,这一千年,就一直在追踪菜刀。”

人设故事很屌了,几乎都可以写外传了,那边鸭子也确实是在奋笔疾书中,拼了命地做笔记。

浣熊看他那样努力,才结交的好朋友就好心过去问了句“你做记录,你是记者吗?”

鸭子说“我是作者。”

这么一说,浣熊好高兴,连忙过去问“你写小说啊,写过什么啊?”

“公公与我。”鸭子讲。

浣熊……

高溟……

啊啊啊啊啊啊!!!

“妈妈!”

高溟又哭了,英哥一脸嫌弃,不过小孩子终归还是善良的,双手张开一个“过来吧,真是的。”的样子。

高溟流泪看他,觉得他眉眼跟仙哥很像,活脱脱一个小型版仙哥,但眼睛上没有眼线,眉骨上没有眉钉,目光温柔,就……风格完全不同,又暖又男人又可爱啊!

“英哥,你要好好的啊,好好地长大,不要纹身,不要纹身啊!”高溟哭着重新回到英哥怀抱,心里的感受太强烈,他都没在意仙哥此刻不太好的表情了。

他这边哭,小籽心里承受能力还是强一些,打起精神问鸭子“《公公与我》你写的啊?你一个鸭子怎么写出那样的故事的啊?”

答案好简单的。

鸭子说“他们家母鸭都爱我,我常过去溜达。”

……

果然是纪实文学,完全纪实,这个鸭子是亲历者。

难得这样的机会,小籽就接着问鸭子“那后面怎么样了?”

“啥后面?”

鸭子反问他,小籽……也不是很好说,他虽然是浣熊,也是个男的对吧,一个男的问另一个男的,虽然是鸭子……嗯……另外两个男的,公公和男媳妇后面怎么样了,是不是在一起了,真的不大好的样子。

这样尴尬的话题,这样尴尬的时刻,小籽抬眼看高溟,看一眼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