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门缓缓打开,只见里面走出一个身材欣长,穿着白色衣服和白色长裤,留着齐肩长发的年轻人,缓缓走了出来。
他的怀中,还抱着一只洁白如雪的小猫。
双眉斜飞入鬓,一双丹凤眼,闪烁一缕诡异的蓝色光芒。
肌肤如同身上的衣服一般,白得耀眼,只是更显晶莹剔透。
鼻梁挺直,双唇纤薄,如同抹了唇膏一般,嫣红中带着一抹淡淡的紫色。
一双手,十指修长,宛如嫩葱一般。
要不是他咽喉部位凸起的喉结,乍一看,还以为是一个女人。
而且,如果真给他装扮成女人,只怕会迷倒不少男人。
虽然是花家人,但在坐的几乎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因为他每次出现,都会戴着黑色斗篷,脸上还要蒙着面具,完全遮挡住光线,别人自然也就看不到他的脸。
今天乍一出现,所有人瞬间看呆了。
这就是花家的三公子?
不少人心中不约而同的涌出俩个字漂亮!
当然没有人敢这么说,因为他一出现,会议室中便充斥着一种诡异的气氛。有人甚至感觉到一股寒意,透体而入,直至心底。
花不谢也似乎呆住了,自己的儿子,他也极少看到他的真面目,尤其是这种完全暴露在光线下的真面目。
花崂缓缓移步,绕过外层的会议桌,来到花不谢面前,缓缓弯下腰去,深深鞠了一躬。
“爸,让您吃惊了。”
他的语气轻柔,显得很是诚恳。
花不谢的确吃了一惊,花崂从小有怪病,不能见光,所以他才将他送往国外。
一是国外的医疗条件要比国内好,希望能治好他的怪病。二则因为他有这个怪病,而且又是他的私生子,在家中受人歧视。送到国外,给他一个相对安静的生长环境。
他从来没有想过,花崂有一天能站在光明之处,而且是如此的从容。
花不谢此时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震惊,或者是应该生气。
花崂显然欺骗了他,欺骗了所有人。
他的病可能早就好了,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病过。
“你这是怎么回事?”
花不谢惊讶之余,带着几分不解与不悦,问道。
“从我生下来,就不为这个家所容,总有人想要置我于死地,或者将我彻底赶出花家。为了自保,我不得不生病,而且是一种怪病。只有这样,才会让那些想要我死的人,认为我不会对他们构成威胁,从而放松警惕。可就算如此,我到了国外,还是遭到几次暗算。要不是奶妈机警,我早已经客死他乡,只怕连骨灰都回不了国。”
花崂娓娓而言,好像是在叙说一件别人的故事,显得十分平静。
但花不谢听了,心中并不平静。
当年有人想要杀花崂,他是知道的。只是没有想到,花崂为了保护自己,居然装病装了近二十年!
装这种病, 他必须深居简出,昼伏夜行,或者说,根本就不能离开自己的房子。
一个从儿童到少年,然后到青年的人能做得到这一点,可见他的心性何等的坚定,也可见他对周边的环境,是何等的害怕。
“所以你害怕,便装病逃避一切?”
他觉得有些心酸,当年他与万仞绮的婚姻,是父亲指定的家族婚姻。
为了壮大家族,花振邦给自己的三个儿子都指定了要娶的女人,联合了万、刀、苟三大家族,使得花家一跃成为帝都第一家族。
可他不甘心,终有一天,他在一次公司宣传会上,认识了被请来做代言人的刘静。
他被刘静的美貌所吸引,很快便成了她的裙下之臣。
他痴迷于刘静,便给她在外面买了房子、车子,将她养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