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军皆配弓,主武器一般用长骑矛,副武器多配弯刀、打头锤、狼牙棒。
此时地势太小,马跑不起来,蒙卒没用长骑矛,多持弯刀对敌。
弯刀看起来不甚威猛,但与普通刀相比,它不论哪个地方砍到人都能聚力,穿透力极强。
“啊!”
惨叫声响起起。
蒙卒一弯刀下去,宋兵的皮甲便裂开,血喷涌而出。
这发生在都克面前不远处。
都克转头一看,还有数十人被挤在一线天后面。
现在只列阵了二十余人,对方却比想象中凶狠,已有人杀过来了。
就在刚才,他还认为守到所有士卒过来,此战必胜。但此时他又想到这种白刃肉搏不是自己的打法。
倒不是怕了,是本该有更好的打法。
他是“探马赤军”,是先锋,擅长的是迂回包抄。
探马赤军在更开阔的地形才可发挥出优势,而非打这种笨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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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柳!”
许魁眼前一名同袍被蒙卒砍死,大哭一声。
他猛扑上去,对着那蒙卒就砍。
他已有些杀疯了,浑然忘了前方全是蒙军。
好在已有许多人冲上来……
李瑕拖着伤腿、鲍三捂着腹部、姜饭脖子上还在流血。
而在他们身边,一排排的巡江手涌上,杀向了都克所在的阵列。
此时,最先冲进山谷的二十余蒙卒已被分割包围,都克身边也列阵了二十余人。
巡江手的伤亡显然大得多,虽没人来得及细算,但或许有两倍。
但李瑕等人还在,主心骨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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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瑕以前总听人说古代战争阵亡比例达到了几成就会溃散之类的。
此时到这里,他却认为还要看人数、地形、战斗时长……
战争之复杂,不是几个数据套上去就能一概而论。
比如心态,五六个巡江手如果能并肩杀一个蒙卒,他们都能觉得自己比想象中强。
每一丝微妙的情绪都能左右胜败。
李瑕置身其中,看着血肉翻飞,反而认为战争更像野兽。
野兽是敏感的,不被左右的。
它们会撕咬,会亮出獠牙,会对视,它们每一个动作都要压住对方,要判断孰强孰弱。
因为事关生死。
李瑕也不敢大意,他已摔伤、受伤,筋疲力尽,却还努力直着身子,要为麾下所有人当主心骨。
血流过他那摔坏的脚,不停滴在地上。
他拖着脚,领着人,向都克杀过去。
一步一步,他渐渐到了都克面前三十余步。
这个距离,弓箭已失去作用,只剩白刃肉搏。
“来啊!”
李瑕一抬头,对视着都克的眼睛。
……
凶狠。
都克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此时,对上那个浑身血水的年轻人,他忽然想起了曾见过的狼群,那眼睛和獠牙。
而战场上还在厮杀不停。
都克知道,现在需要做一个决定,是向前,还是……不,只能向前杀。
“啊!”
突然,一声惨叫打断了都克的思路。
有人倒在了都克面前十余步远的地方。
不是蒙卒,是个大理杂兵。
他中了一刀,却未死,在地上嚎叫着。
嚎叫声如传染一般,很快传开。
都克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猛得转过头,望向身后那窄窄的小路。
“啊!啊!”
一个走在队伍中的大理杂兵已掉过头,与身后的蒙卒撞在一起,挤在了那一线天之中。
“前面有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