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所托非人,误嫁渣男。(1 / 1)

谁都知道陆家的小女儿出落的花容月貌,人比花娇,还未及笄便被媒婆踏破了门槛,其中还有镇上的大户人家,但是她谁也没看上,偏偏看上了同村的林文义。

林文义长得白白净净的,是一个读书人,但是家境并不是很好,父亲早逝,只有一个不好相与的老娘,但是女儿喜欢,陈氏纵使不舍,还是让女儿风风光光的嫁了过去。

然而好景不长,林文义根本就不是真心喜欢陆九妹的,他早就有了心上人,新婚之夜,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思想,正打算圆房的时候,陆九妹吞吞吐吐的说自己来了月事,让林文义觉得很晦气,直接抛下陆九妹去书房挑灯夜读。

回门之日,林文义跟着陆九妹回了陆家,将她的几位哥哥灌醉,窃取了陆双夏的文章,林文义因为那一篇好文章,得拜名师门下。

而陆双夏却是因为抄袭,后半生都毁了,只能远赴他乡求学。

看在陆九妹的面子上,陆家忍了,并没有揭穿林文义的罪行,只求他好好对待陆九妹,更没有告诉陆九妹,生怕她因此愧疚。

因为林家的家境不好,害怕陆九妹受委屈,陈氏送粮又送钱,但是林文义的母亲张氏并没有知恩图报,反而变本加厉的折磨陆九妹,完全把她当丫鬟使唤。

陆九妹是一个善良柔弱的女孩子,受了委屈也没有跟陆家提过,向来都是报喜不报忧。

林文义偷了陆双夏的文章便没有回家,一直在县城求学。

后来,张氏打发陆九妹去县城给林文义送饭,谁知却被林文义的同窗看上。

好巧不巧的是,林文义心中的白月光就是同窗的亲妹妹。

当同窗不经意间提出想玩一玩他的娘子,林文义二话不说直接答应了下来,还说什么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不过是一件衣服罢了,给你便是。

第二天,林文义便领着同窗回家,说是要请同窗吃饭,不过就是为了把自己的娘子送给同窗亵玩。

但是陆九妹性情刚烈,直接撞墙自杀。

同窗看到闹出了人命,告罪一声便匆匆离开。

林文义看到同窗离开,狠狠地踢了陆九妹一脚,怒骂道“不识抬举!”

说完这句话便也跟着跑了。

张氏为了先发制人,便故意大吵大闹,诬陷陆九妹嫌贫爱富,红杏出墙,不知廉耻的勾引林文义的同窗,让林文义做活王八。

所托非人,误嫁渣男!

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被这么一对忘恩负义,自私刻薄的母子给害死了!

陆玖睁开眼睛,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她好像变成了陆九妹。

更确切的来说,陆九妹被害死了,而她陆玖借用了陆九妹的身体重生为人。

“闺女,你可醒了,真是吓死娘了!”

白发老妪抱着陆玖就是一通哭。

陆玖猜想,这位老人可能就是那位爱女如命的陈氏。

也就是陆九妹的老母亲。

现在也是她陆玖的娘亲。

陈氏今年五十七岁,在平均年龄只有三十五岁左右的古代,算是高寿了,虽然陈氏看起来中气十足,但是陈氏的身体并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