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雄的父亲老甘地,其实也不老啦,顶多就是二十;再说肤色微黑,又是光头,对年龄的显示不是那么明显。
一见到自己敬佩之人的生身父亲,麦轲升起一股如睹圣雄本人的感觉,近一段时间对圣雄的生活背景所作的研究,在他脑际如同放映电影的快进,纷至沓来。
研究很全面,因为是灵犀一动做的;用起来也很方便,都在灵犀一动里面储存。
以灵犀一动的速度,成吨的资料整理和传输,再转移到麦轲的脑际,也就是分分秒秒的事。
麦轲特别敬佩圣雄甘地的非暴力主张,更钦佩他始终如一地遵行自己所坚持的理念,不管是他反对英国殖民主义的统治,还是对待国内的民族分裂主义者。
在他的理想刚刚大部分实现,印度可以摆脱殖民主义羁绊的时候,甘地就被分裂主义分子枪杀;即使如此,他的追随者也没有大肆为他报仇,而是继续按照他的主张,坚持非暴力。
可见,这个非暴力理念,不仅仅是甘地个人的主张,也不仅仅是他一时的心血来潮,或者是他个人的喜好,而且是他所有追随者的共识,是他们共同的生活准则。
进入了印度以后,麦轲对印度存在的四大宗教系统有了直观的理解,现在又集中做了一些比较研究,从而让他得出了一个明确的结论——非暴力主义,是这四个宗教的一个共同个特征。
比如印度教,它是从印度的最古老的宗教演变而来的。
在古印度教中,神有等级,又有不同的职能,分别负责创造、守护、和毁坏,这是最高等级,然后又有不同等级的神祗,负责各种不同的事情。有的善良,有的邪恶。
对人和动物的对待,尽管各个宗派的主张不同,但是基本上都作为生命来尊重。甚至把一些动物当作神来礼敬。
比如,对瘤牛、猴子、老鹰等等,都当做神圣,这些观念,许多流传至今,千年不变。
古印度较,经过改良,就成了现在的印度教,不但成为信仰系统,也成为印度的社会制度和政权机构。这就是印度的种姓制度。
四个种姓,最上面的两层,包揽了宗教事务和国家大权,下面的两个,负责生产和服务。种姓之外都是贱民。
因此,这个宗教的一个致命矛盾就体现出来——低等人不如动物。
这四个种姓的所有规定,都是为了保证一种秩序,各个种姓的人只有老老实实地呆在这个种姓之内,才能保证这个秩序不被打乱。
基本的原则就是,如果跨种姓婚姻发生,生出的后代。就是杂种,破坏了种姓的纯洁,因此,他们就被驱逐出种姓之外。
在这个普遍的情况下,又有例外。
这个例外就是,如果婚姻的男方种姓高。女方的种姓低,那么后代也能比女方的高一点点;当然比男方的种姓低许多。
如果女方的种姓只比男方的种姓低一个等级,那么,她的后代经过七次和高等级的男方种姓结婚以后,第八代的子女。就达到了与男方同级的种姓。
相反,如果女方的种姓高,男方的种姓低,那么后代无一例外地和男方同一个种姓等级。
虽然这种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造成了极大的不平等,但是这种不平等主要体现在职业分工上,而不是用暴力手段灭除低种姓。
古印度的基本法规——《摩奴法典》规定,任何人遇到生命威胁的时候,都有权反抗,这个可以反抗的范围也包括这些不可接触的人。
因此,即使是非暴力思想最薄弱的印度教,也是主张非暴力的,对人的生命有基本的尊重。
公元前六七世纪,佛教、耆那教相继产生,二者的共同特种是没有神,其次是不杀生。
既然不杀生,也就更加没有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