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为什么乌兰以晃手头上有一支庞大的骑兵的部分原因。
地商之间,也不断竞争和变化,他们之间有分有合,最大的一家就是甄氏家族。
当代家主甄金,俨然一个土皇帝。
不过他这个土皇帝,比那些王公贵族、满清官员都更有经济头脑和经营手段。
他在大规模开垦土地,奠定河套地区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也创建了独具一格的管理体制。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满清对这样的经济活动没有基本的控制力,甄金等河套地商,发明了一种叫做“公中”、“牛犋”的运作方式。
作为民间群体,这些运行方式,以控制水权为基础,进而基本上把生产、商业、民间武装力量、信仰活动、教育资源等等掌握在自己手里,有点类似后世具有垄断能力的大型公司。
他们用这样的方式代,在一定程度上行使了满清官方应该起到的作用,使自己的影响力不断加大。
包括甄金在内的地商,把商业高利贷资本与土地相结合,以修渠灌地、收粮顶租、贩卖粮食等方式来谋取高额利润,实际上是在这一地区的特有现象。
让甄金这样的地商得以成功的条件首先是自然条件。
河套平原的地处阴山之南,黄河之滨,阴山山脉可以阻挡和削弱来自西北的寒流,加之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本来就非常有利于农业开发。
但是,后套地层纯由黄河积淤而成,平衍肥沃,微带碱性,得水灌溉则疏落如鸡粪,种植丰茂,不得水则坚成石田。
而这里的气候是雨泽稀少,降雨量大概只有和一百五十毫米左右。
这就导致了农田所恃渠水浇灌,水所不到,虽腴壤亦弃为废墟。
在这种情况下,应黄河水进行灌溉的渠道,就成了河套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但是,渠道的开发并不容易。
往往一渠之成。时或需至数十年,款或糜至十余万。父子相代,亲友共营,才能成事;而且开成之后,也要不断维护,已成之渠。又必每岁深刷其身,厚增其背,用于维护的资金也是数额巨大。
这就决定了开挖渠道不是一家一户之力,而是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从而凝聚力量,兴修水利工程。
但这一行为的前提是能够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力量,来进行社会动员,组织人力、物力来进行这些巨大的工程。
通常情况下,最适合的领导者就是满清的基层机构。但是在满清时期的河套地区,显然没有这样的历史条件。
清代对于这一地区的管理一直较为松散。
满清建国之初,那些内附的王公贵族,以其地赐乌拉特前中后三旗,鄂尔多斯左右翼旗。在清代初期,没有汉族移民的管理机构,仅仅是由当地的盟旗制度来管理。
因此,这个地区受到了不同王公贵族的王府管辖。而所有王府的所在地都不在河套境内,因此。河套境内的各种事务都往往被他们所忽略。
即使受到关注,也由于鞭长莫及,导致解决问题的效率大为降低。
况且,在这种管理机制下,最主要的民众也不具备受管理者的身份。
私垦的移民要是有内部的纠纷,就只能赴沿边各厅县伸理。听从民便,无所谓管隶。
这样,就使得甄金等人的行使管理成为必需,也实在是给了他们可乘之机。
商人对盈利机会,任何时候都是感觉特别灵敏。
在无利不起早的原则指引上。甄金等地商修建了引黄灌溉干渠,从而也把那些受到灌溉的土地、耕种土地的农民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地商过控制渠道,控制了水权,也就取得了河套农业的支配权。
目前,甄金他控制的土地范围东至乌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