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两人,还是因为一路上磨磨蹭蹭,晚上都没有到贵市,还是在服务区停车过夜。
冬天的夜晚什么都没有,除了冷风呼呼的刮,房车隔绝了外界的噪音,里面倒是显得温暖异常。
灯光照耀,空调打开,温度适宜,这个时候总能感慨当时买车的时候贵,现在考虑的话,其实也不贵。
舒适和豪华兼顾,除了贵点的哪哪都合心。
房车上,李想关上窗户,看了看厨房位置,紧了紧身上的睡衣,有点冷了。
“郎君啊!”
做饭的叶修:“……”
李想神神叨叨的,中了凤凰传奇的毒,外加看了个上门女婿穿越片,动不动就郎君郎君的。
每次她一喊,叶修总能想到杜十娘那首歌。
郎君啊…你是不是饿的慌…简直是勾起回忆的伤……
很出戏的感觉,老妈下班回家的时候,就喜欢放点老歌,杜十娘啊,邓丽君啊,还有梅艳芳,再加上一些很老很老的歌曲,反正叶修从小听这些歌曲听到大。
老歌熏陶下,导致他现在听歌都选择比较老的歌曲,起码有内涵
“这是谁家小娘?”
当然吐槽归吐槽,叶修的大脑,下意识就把他调整到和李想一个频道了。
李想摇摇头:“妾身不是小娘,妾身已经有相公了。”
叶修忍不住笑:“那夫人有何贵干?”
“夫人饿了!”
叶修把蒸好的鸡蛋羹端出来,吹了吹被烫着的手指:“可以上菜了!夫人帮帮忙!”
李想赶紧拿碗筷,开始端菜,把电饭煲放到茶几上,然后打开米饭,开始盛饭。
恰饭了!李想开始扒饭。
“我记得很多地方都有这个说法,筷子拿的越近碗,嫁的就越近,你这种拿到头的……得远嫁了!”
李想看了看自己拿的筷子,确实是叶修说的那种,拿的很高,她已经习惯了这样拿。
“小孩子才拿的近,越长大拿的越高,离父母也越远。”李想知道的,说法是这样。
叶修不可置否,结婚的话,李想算是远嫁,泰原市离哈市几千公里路,放在现在来说,还是算远嫁。
在父母眼里,大概隔了一个城市就算是远嫁了。
“以后给儿子埋一坛子状元红,给闺女埋一坛子女儿红,到时候可以拿出喝。”李想突发奇想,想到这个典故。
好像不少地方,都有这种习俗,寄托了对孩子美好的期待。
“可以,到时候过期了,然后全家拉肚子,搞不好全家进医院,十多年的酒,还是埋着,你也是想的出来。”
叶修吐槽,李想大概也喝不习惯黄酒,状元红好像就是黄酒,
“怎么可能,人家放那么多年都能喝,你咋就不行呢?”李想反驳。
叶修:“你说的都对!”
李想:“……”
不存也行,反正到时候加钱,也能买到好的状元红和女儿红。
有钱任性,没钱才认命。反正孩子爹有钱,到时候他自己安排。
“那就到时候花钱买!反正你钱多的没地方花。”李想说道。
叶修点点头,买就买,一坛酒而已,能多少钱?
对于酒,其实李想更喜欢西风烈那种,北方的老粮食酒,那种如同烧刀子一样的感觉,特别奈斯。
骨子里,李想还是向往喝最烈的酒,骑最烈的马,谈自己最爱的人。
最后一个达到了,其他的,酒倒是简单,骑马……也算是半个烈马吧。反正不多不少,什么都沾点。
“越是到黔州,天气越冷了,靠海的福利逐渐没有了,热气都被一路大山挡住了,晚上给你找件厚点的衣服!免得感冒了。”
李想刚才试了试温度,然后还看了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