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红问:“你打算让谁负责这次收购?”
傅松道:“鲍尔斯,我跟他约好了下午在这里见面,到时候咱们三个好好商量一下。”
“我就不参加了……吧。”沈红假惺惺地拒绝道。
“你不参加怎么行?你可是我的诸葛亮啊!”傅松可不敢将沈红的客气当真,这娘们儿的权力欲极盛,如果真不让她参加,她绝对会给自己穿小鞋的。
沈红满意道:“看在你诚意满满的份上,我就拨冗参加一下吧。”
傅松:“……。”
臭娘们儿,给你点颜色你就敢开染坊了!
哼,等你治好病,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可能时差还没倒过来,也可能洛杉矶的天气太好了,两人在户外被太阳晒了一会儿,就开始哈欠连天。
“困了,回去睡一会儿。”沈红打哈欠打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傅松看看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你不吃饭了?”
“没胃口。”沈红不由分说拽起他,冲他挑挑眉问:“来吗?”
“不来!”傅松严词拒绝。
“来嘛!”沈红用力抱着他胳膊蹭啊蹭,媚眼如丝道:“你说你多久没碰我了?”
傅松一想到她的花样百出,语气瞬间不坚定起来:“我怎么没碰你?我现在不是在碰你?”
“你!”沈红恼羞成怒,“今天你来也得来,不来也得来!”
她之所以表现得如此急不可耐,主要是担心明天检查后,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只能吃素了。
男人无肉不欢,可女人比男人更喜欢吃荤的。
区别只在于,有的女人口是心非,明明心里想的要死要活的,嘴上却说不要不要的。
而有的女人心口如一,想要了就直接说出来,男人不给都不行的那种。
沈红显然属于后一种女人,而且是后者中的极品,人前是端庄的女神,人后是放浪的妖精。
这样的女人向你求欢,没有一个男人能人心拒绝。
所以,傅松装模作样客气了两句,便半推半就地被沈红拖回到病房,然后直接被她扑倒在床上。
“嘿嘿,小家伙,让老娘好好疼疼你!”沈红一边说着一边把罪恶的双手伸向傅松的腰带。
傅松捂着裤腰带道:“你明天检查呢。”
沈红奸笑道:“废话,所以老娘现在就想要!”
“不是!”傅松按住她的手,“过会儿如果……,嗯?你明天检查的时候让医生看到了怎么办?”
沈红毫不客气地将他的手掰开,“就你事儿多!老实点,别给我推三阻四的!嘻嘻,小家伙还挺精神的嘛!”
沈红跟很多写手一样,起初兴致勃勃,雄心万丈,甚至自信就算是一口气吃到天黑,也不得累的。
可当她吃了两口后,就原形毕露了,死活不愿动弹了。
傅松只好化被动为主动,自力更生,丰衣足食。
沈红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道:“也不知道下次再来会是什么时候,要不再来一次?”
“滚!”傅松一把将她推开,起身下床,“鲍尔斯马上就到了,你特么的还要来?别跟堆肥肉似的摊着了,赶紧起来!”
沈红跪在床上从后面抱着他,撒娇道:“那晚上继续?好嘛好嘛!”
傅松磨了磨牙道:“你特么的也不怕被噎死!”
沈红讨好道:“就算真被你噎死了,我也乐意!”
“你个小贱人!”傅松狠狠地在她身上捏了一把,“看你表现!”
沈红媚声道:“人家一直都很乖的。”
傅松笑骂道:“好了好了,再骚下去老子拿腰带抽死你!”
沈红马上装可怜道:“你可得轻点,不能打红了,明天让医生看见了多难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