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待在这里了。
洪旭把刀一收,再次噼向郑芝龙,边打边说:“白眼狼是你吧,当年说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们一家倒是升官发财,昔日的兄弟都给你狗,不杀你杀谁”
“兄弟们,上,杀了郑芝龙,一起分那万两黄金,回老家做富家翁啊。”
“保持总兵大人,杀了叛徒”
两人都有亲信,很快两伙人就在码头拼起命来,
一方想拿保命,一方想拿赏金,
郑芝龙穿着一套明光盔,洪旭是一身锁子甲,
两人都是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手,身经百战又很熟悉对方,
打了一个旗鼓相当,
剩下的那些士兵打得有点乱,因为所有人都穿着同样的布甲,
需要分清阵营再打,显得很混乱。
刘若兰站在船头上,面无表情地看着是二伙人以命相搏,
解恨啊,这些人都是害死自己父亲的凶手,
看着他们狗咬咬一嘴毛,感觉以前做的一切都值了。
一柱香后,码头上的再次安静下来,
尸横遍野的码头,只有郑芝龙一个人站着,
全身不知多少刀伤,远远看去就像一个血人,
要不是把刀当成拐杖撑着,早就倒下去了,
看着地上那一张张熟悉的脸,郑芝龙的内心好像刀割一样难受,
这些都是多次跟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
无论刚才是敌人还是朋友,
不重要,现在他们都倒下了,
此时刘若兰已经跳上一条小船,快速向码头靠近,
郑芝龙转过头,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声喊道:“我,郑一官,海上的霸主,受到上天卷顾之人,没人能杀得了我,没人!除了我自己,哈哈...哈哈哈,此生无憾,十八年再战。”
说到这里,郑芝龙把手里的刀一扔,翻手拿出一把匕首,勐地往自己心口一捅,
很快瘫倒在地,抽搐几下两脚一伸,
明末一代海上霸主,就这样狼狈而悲壮地了结了自己的一生。
身受重伤,马匹也全跑了,
根本逃不了,要是落在刘香老的女儿手里,绝对不好过,
还不如自己给自己一个痛快,也能死得体面些。
郑芝龙死的时候,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
好像到死都没想明白,明明一把好牌,怎么最后输得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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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太累又赶稿时,容易错误,
谢谢书友们的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