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出发,此战,所有人只能前进,不准后退,违令者,就地正法!”
“遵命”所有人神色凝重地应下。
马士秀心中暗暗佩服,
还是左帅最懂人心,
打一棒给三个甜枣,众人还得乖乖听话。
兵贵神速,
也不知援军什么时候到来,
为了逃命,左良玉命令把辎重、粮草还有随军的营妓都扔下,
马士秀作为先锋,集合人马,
大刀一挥,率先向集头坳冲去,
左良玉在盯着,督战队在虎视眈眈,
这一战,有进无退,有死无生,
只能拼了。
此刻,扼守集头坳的陆长胜呸的一声,把嘴里叨着的狗尾巴草吐掉,
一脸兴奋地说:“这些家伙,终于动了,所有人听我命令”
“火炮队准备,一进入射程,无须命令即可炮击”
“火枪队准备,绝不能贼子靠近防线”
“步兵队和骑兵队,随时准备出击”
最喜欢族长那句话,
来了,就不要走了。
马士秀的速度很快,
想利用速度快速突破,从而降低伤亡,
没有试探,一开始就带着马字营全力出击,
迎接马士秀和他精心打造马字营手下的,
是密如雨点的炮火,
各种炮弹好像雨点一样落在人群中,
每一次炮响,都带走大量的生命,
马士秀刚开始前攻时,身边满是自己马字营的手下,
随着一声声炮响,一声声惨叫,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
不断有将士被炮弹击中、炸飞,
付出重大的伤亡后,
马士秀眼时闪出一丝希望的曙光,还有一抹残忍的神色,
近了,近了,距离可恶的保乡军大约还有二百步,
该死,守在这里的,除了衣甲鲜明的保乡军,
马士秀清楚地看到,
还有很多民团打扮的人,
有的人的衣裤上,甚至还看到泥巴,
这是刚洗脚上田的农夫,抄起武器就来打自己吗?
还有一些衣衫褛烂、一看就是俘虏的人,
作为一名身经百战的将领,
马士秀感到自己被侮辱了,
自己苦心打造的马字营,要败在这群连保乡军主力都算不上的乌合之众手上吗?
不行,自己绝不同意。
“弟兄们,谁先杀入敌阵,赏银...”
话还没说完,骑在马上的马士秀一下子栽倒在地,
死时双眼瞪得大大的,眉心处一个血洞正在向外冒着鲜血,
马士秀想过自己有一天会马革裹尸,
但没想到,自己会死得这么窝囊。
一百步开外的陆长胜,心满意足放下新式步枪,
习惯吹了一下枪口,转身对身边的记录员说:“记住,那个骑马的家伙是副将马士秀,是本百户新手击杀。”
说完,自言自语地说:“这步枪好啊,耍着就是得劲。”
“遵命”一旁的记录员一边应,一边在本子上快速记下。
此时左良玉的第二批人马冲上来,
陆长胜顾不得再说话,
马上安排部下迎战。
主帅亲临前线,督战队全程督战,
左家军一个个红了眼,舍命向前冲锋,
可惜,在密集而威力强大的火炮面前,
他们的努力和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
巧臼炮和佛郎机炮、遂火枪和步枪,还有手榴弹,
形成三道杀伤力强大的防火线,
特别是巧臼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