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这狗男人居然无动于衷。
顿时就让她感到很没有意思。
李哲将本子合上,递了回去,然后靠在沙发上发呆,延续着方才的沉默。
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林悠悠侧头盯着他,眨巴眨巴眼:“怎么了?”
这男人,明明看了自己的日记,怎么跟他的日记被看了一样,一声不响的,这么萎靡。
“没什么。”李哲撇过头,望着她,半晌,嗓音低沉:“爱你。”
“咦~肉麻死了。”
林悠悠嫌弃的皱了皱小脸,相比起来,她还是更喜欢「喜欢」这个词,浓烈而不炽烈,像一阵春风,听的人芳心涌动,欢喜不已。
“真的。”
“好好好……真的真的。”林悠悠拉着他的大手捏来捏去,时不时抬头瞥他两眼:“怎么了呀?这么深沉,早知道就不给你看了。”
李哲沉默着,心里头乱糟糟的,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的去看一个人的日记,本来是奔着想让她社死的念头,调笑一番。
结果看着看着,突然就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给自己看的心头一堵。
他刚才在翻页的时候,就在心里头默默发誓,这辈子绝对不能辜负了这么一个满脑子都是自己的家伙。
“那你这写完了,要去买新本子吗?”
“过两天再去买吧,我现在也不是天天都写。”
“那到时候我也买一本。”
小妮子一脸疑惑的盯着他:“干啥?你也要写?”
李哲慵懒的往后一靠,闭上眼睛:“嗯,记录记录,总不能哪天老了,只有你的回忆,没有我的回忆吧。”
“你不是说正经人不写日记吗?”
“你看我像正经人吗?”
“……我看你像个变态。”
“……”
第二天,林悠悠就去买了几个新本子回来,可惜李大少爷的三分钟热度还没能持续几天,就先被自己的字给丑到写不下去了
然后就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直接开摆。
日记这种东西,是个长年累月慢慢养成的习惯,主要是用来记录生活、记录心境的。
然而对于不常写的人来说,生活其实并没有那么多可写的地方,每一天都很稀松平常,即便最后硬记下来,也只是个不值得回忆的流水帐。
对此,林悠悠也早就预料到了,干脆就跟他共用一个本子混着写,省得浪费。
然后又偷偷在自己的本子上另写一篇,找了个地方藏起来。
于是乎,这个混用日记本就成了两人商业互吹的专用地点,你写一点我写一点,里头彩虹屁乱飞,没几天就写完了。
虽然都不当真,但是都很受用。
……
大半个月过去,月月的发情期终于趋近尾声,渐渐恢复了正常。
这期间,李哲不止一次的动过要带它去绝育的念头,不过都被林悠悠给拦住了,按照她的说法,她准备在这傻狗下次发情的时候就带它去配种,到时候生一窝漂亮可爱的小崽崽出来。
虽然感觉养一只狗就已经挺费力的了,但李哲也没有去反对她的计划。
这妮子真正想做的事情并不是很多,所以只要是能支持的他都愿意支持。
至于实在支持不了的……那就在心里支持。
……
春日的风很和煦,吹绿了枝桠,吹起了裙摆。
经过了一个漫长的秋冬,李哲终于看着自家媳妇儿身上的棉袄变成了大衣,又从大衣变成了外套,最后在温度彻底回暖之际,重新换上了他心爱的小裙子。
不仅温度在涨,跌了许久的股市与基金也在回涨,李哲在手上捏了又捏,最后在一片大红中果断套现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