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岳飞再世,武穆称雄》第二十三章,用到宋代计时法度每天一百刻有关内容。
为了把一百刻均匀分到一天的十二个时辰,采用了小刻时间计量单位。
本文对此略作介绍。鉴于全书内容都是发生在宋代,故此此内容适用于任何涉及到的相关计时内容。
根据中国古代历法,每天十二个时辰,一天又分成一百刻(100/1天),这一百刻均分到十二个时辰里,每个时辰得八刻又三分之一刻((81/3)/时辰)。
如此,则每个时辰的初时和正时各得四刻又六分之一刻((41/6)/0.5时辰)。
如此一来,每个时辰就有初、正或者上、下两个
“半时辰”(现代时间半个时辰1小时),半个时辰用刻表示,初时是初初刻、初一刻、初二刻、初三刻、初四刻;正时是正初刻、正一刻、正二刻、正三刻、正四刻。
其中初初到初三、正初到正三都是大刻,初四和正四都是小刻。每大刻现代时间的14.4分钟,每小刻现代时间的2.4分钟,合计每半个时辰60分钟,一天24个‘半时辰’共1440分钟,每小时60分24小时。
这个古代时间法则直到清朝才改成每天96刻,每刻等于15分钟,和现代时间系统相符。
本书时间是宋代,所以适应时间系统依然是100刻/天,每个时辰四大刻两小刻,其中六小刻折合成一大刻(2.4分钟x614.4分钟1大刻)。
全天12时辰96大刻+24小刻96+4100刻/天。(本注释原载《岳飞再世,武穆称雄》第23章章末,为方便参考,特此单独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