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吞吐气辉(3 / 4)

线和紫外线,能看见的颜色也就那么几种。

「怎样才能真正的认识世界?」李长昼当时问她。

在这方面,杨清岚才是走在最前面的人。

她说:「人成仙,是人仙;动物成仙,是妖仙,世间万物都有局限。

「要想真正理解世界,只有一个办法。

「用动物的眼睛去看动物,用人的眼睛去看人,用天的眼睛去看天,用云的眼睛去看云,用风的眼睛去看风,用花草树木的眼睛去看花草树木,用石头的眼睛去看石头,用大海的眼睛去看大海。」

怎么才能有人以外的眼睛?

很简单,当你有一个世界,世界里万物,自然有了万物的眼睛。

当统合这些事物对世界的看法之后,与自己的世界合二为一,就是不生不灭的天仙。

那是一种全新的生命,生命的集大成。

所以登位人仙后,要想往上走,只有开辟自己的地界。

手中水晶砖似的气辉,一缕缕逸散,被李长昼吸入身体。

晴朗的夜晚,星子满天,鸟巢平原萤火虫飞舞,一簇如丝绸般的光芒将他笼罩。

这光被他吸收炼化,激活了一般变得生机勃勃,腾燃起来。

气辉是金色,他浑身被照得镀了一层金,不,不是金,像是夕阳泼在他身上。

唯一的异色,是他的眉心,变得水晶般透明。

杨清岚与李浅夏静静地看着他,在他的世界,天地间却没有一点声息,只有光的流溢,色的笼罩。

原先可望不可即的‘恒沙,,有了气辉的滋养,终于有一些要冲出虚无的预兆。

一夜过去,手机大小的一块气辉没了。

李长昼一睁开眼,李浅夏就眼巴巴地问:「怎么样?成了吗?」

「一晚上就成,就是盖房子都没这么快。如果每天一块气辉,大概需要三个月。」李长昼站起身,在餐桌边坐下。

「要这么久?」

「很短了,」杨清岚好看的一笑,「香叶冠中的道书记载,大部分人仙,三千年寿命用完,才勉强凝聚成‘恒沙,,距离最小的地界‘福地,还有遥不可及的距离,你哥只要三个月,这应该是最顶尖的速度了。」

「多看点书。」李长昼教育妹妹。

李浅夏当做没听见,她看向桌上的箱子:「这里有二十三块,可以用二十三天,连我哥一个人凝聚‘恒沙,都不够。」

「去地球采啊。」李长昼拿了一个苹果,喀察咬了一口,汁水饱满。….

「好烦啊,」李浅夏瘫软在座椅上,「为什么在任务里拼死拼活,在现实世界还要挖矿啊,有没有挖掘机呀?」

「基本不会有,」杨清岚也拿了一个苹果,「就算是在神意长城,也是人仙等级的神意战士,一点一点辛苦采集的。」

李长昼他们六人出动,幸运地接了一个阔老的任务,顶着一颗星球的火力,拉走一颗人造恒星,花费了九天时间,才换了几十块气辉和金属,由此可见,气辉在极度发达的神意长城,也是极其稀有的东西。

「我待会儿去试试,看采集的速度怎么样。」李长昼又咬了一口苹果。

「我和你一起。」杨清岚说。

「不用,你修炼你的中微子元神,我的五行真刀已经差不多了,反正没事干。」

怎么会没事干?技多不压身,「香叶冠」里那么多神通法术,谁不想修炼?

杨清岚没说什么,点点头。

抛开私人关系,作为队友,在一个队伍中,彼此间总要有付出和牺牲。

而且李长昼确实是采集气辉的最佳人选——有神体,不需要消耗法力防御宇宙辐射就算了,还能用宇宙辐射恢复法力。

他绝对是最佳的采气机。

可惜,他是至仙,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