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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颜氏最近心情极好,出门在外总有不少人吹捧、巴结她。
就比如她今日去买胭脂水粉,铺子里有几位她不认识的夫人小姐,大约是小官家的吧。
作为十四福晋的她,认识的也只是少数高官和贵胄家的女眷。
不过,认识她的人多呀,那几人过来请安后,便开始巴结她了,说她家十四爷可了不得了,如今最受皇上器重,最近帮皇上办了不少要紧事,皇子和大臣们也很信服他,前途不可限量。
又说她是京中所有女眷中最尊贵的,能在胭脂铺子见到她,三生有幸等。
还有前两日,她去买皮货,周围也有人百姓窃窃私语,说的倒不是什么难听的话,是说她家十四爷以后会做太子、做皇帝。
这话她当然爱听。
这些并不是特例,她最近出门,不管走到哪里,认识她的人都颇多,上至达官贵胄家的夫人、小姐们,下至平头百姓,个个恭维她。
除此之外,她最近还做了不少好事儿,给户部侍郎家的格格做了煤,定下了一位统领家的儿子,两家都很满意,对她十分感激。
说起来,这事儿也是巧了,她刚好和这两位夫人比较熟,得知她们想给儿女说亲,就牵了个线。
不仅能促成一桩好亲事,还能帮自家十四爷收买人心,简直一举两得。
她那日去酒楼用午膳,出门时还救了一位老太太,那老太太被自家儿媳追着打,太可怜了。
除了这些外,她还大发善心,让府里的嬷嬷去买了一些因家贫不得不卖身去牙行的小姑娘,送去她在京郊的庄子上,教她们读书写字、女红烹饪等,等这些小丫头长大后,可以挑几个给王府做管事,剩下的便放出府去,自力更生。
这两日,她受到启发,让人在城中支了个粥棚,给贫苦百姓施粥。
“福晋,您今日还要出门施粥吗?”青瓷掀开帘子,低声问道。
“不用急着去,差不多快午时了,再去吧。”完颜氏摇头。
她这两日有些累了,想多躺会儿。
说实话,施粥真的很累,一站就是小半日,腿疼、脚疼。
她为了彰显自己善待百姓,还亲自拿勺子给那些人添粥,每日回府后,都觉得手臂疼的抬不起来。
早知如此,她就不施粥了。
太累。
“是。”青瓷颔首。
“架子上的衣裳有些太华丽了,换一身更简单、素净的吧。”完颜氏吩咐道。
她要施粥,见的都是贫苦人,穿太华丽了,不合适。
“福晋,这已经是您旗装中较为素净的了。”青瓷说道。
她家福晋爱华服,喜欢鲜艳、漂亮的,领口和袖口等还喜欢缀珠。
从前福晋还稍稍收敛一些,可今年秋日做冬衣时,福晋选的布料和纹样都是很华贵的。
她今日帮福晋准备的这身旗装颜色虽然不是很素净,但没有绣花和缀珠,并不算隆重。
完颜氏闻言皱了皱眉:“那就这件吧,你先出去,我再躺一会儿,半个时辰后你来叫起。”
“是。”青瓷应了一声,出去了。
完颜氏躺了一会儿,人有些困,却睡不着,手臂还有些胀痛呢,她心中烦躁,起身更衣了。
“明日我不去施粥了,你让管事们多上点心,不能出岔子。”完颜氏一边打哈欠,一边说道。
她身上到处痛,连睡觉都不安稳。
三日,已经是极限了。
“是。”青瓷颔首,不过,思索再三后,还是试探着道:“您之前放出话,要亲自施粥半月,奴婢担心有人刻意盯着此事。”
半个月变三日,终究有些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