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在秦汉时期是指官阶,而几等秩便是几级官,也可以说是品级。而俸,则是指薪俸,薪俸多少是以官阶的高低作为标准。如果官员的官阶发生了变化,那么他的薪俸也会随之改变。比如官阶提升了,那就叫“增秩”,反之则是“减秩”。
自商鞅变法后,大秦便开始实施秩俸制度,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了汉朝。如今的秦国,依然采用这种制度。
在秦汉时期,人们用“若干石”来表示官职的高低。这里的“石”并不是指石头,而是指米谷的数量。俸额是按照秩来确定的,并且每个月都会发放一次,所以又被称为“月食”。秦国虽然继承了秦汉的基本制度,但也对其进行了改进。他们将俸额与秦国的九品十八级相结合,重新确定了俸额的具体数值。
正一品万石,月俸三百五十斛
从一品中两千石,月俸一百八十斛
正二品两千石,月俸一百五十斛
从二品比两千石,月俸一百二十斛
正三品千石,月俸一百斛
从三品比千石,月俸九十斛
正四品八百石,月俸八十斛
从四品比八百石,月俸七十五斛
正五品六百石,月俸七十斛
从五品比六百石,月俸六十五斛
正六品五百石,月俸六十斛
从六品比五百石,月俸五十五斛
正七品四百石,月俸五十斛
从七品比四百石,月俸四十五斛
正八品三百石,月俸四十斛
从八品比三百石,月俸三十七斛
正九品二百石,月俸三十斛
从九品比二百石,月俸二十七斛
秦国之所以保留秩俸制度以及官员等级名称,一方面是为了让原来的汉人能够适应这种制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与大汉进行对接,从而保持两国文化制度的一致性。
然而,对于以粮食作为俸禄的方式,刘胥也感到十分无奈。由于当时铜钱的产量有限,无法满足秦国向官吏发放的需求。这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局限性,同时也说明了粮食在当时社会中的重要性和作为硬通货的地位。
但随着秦国水衡都尉将铸钱机构“三官”在秦国的一京四都全面展开,铸钱产量逐渐增加,秦国开始逐步推行粮食和铜钱一同发放的政策。这样的举措既体现了秦国对官员福利的关注,也反映了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变化。
此外,汉代的官吏还有一个特殊待遇——在节日时可以获得额外的赏赐。这种赏赐相当于现代的加薪,可以说是一种非常诱人的福利待遇。至于具体赏赐些什么,则取决于国库和少府的库存状况。如果有多余的绢帛、牛羊等物品,就会成为赏赐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这些物资,那么就会以货币形式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官员都能享受到这种赏赐。通常情况下,只有高级官员和朝廷官吏才有资格获得赏赐,而那些处于地方基层的低级官吏则几乎没有机会得到朝廷的额外赏赐。这种差异反映了当时官僚体系中的阶级分化现象,也揭示了官场的复杂性和不公平性。
秦国的休假制度与大汉并无二致,同样分为了休沐、告、宁三种形式。
由于古代的官员通常会在休假期间进行沐浴清洁等活动,因此随着时间推移,休沐逐渐成为了休假的代名词。
休沐是一种定期的假期安排,官吏们每隔五天便有一天休息日,大致相当于现代的周末。官吏们往往会充分利用这一天的休息时间来处理各类家务事务。而在这些家务事中,拜谒父母被视为最为重要的一项。此外,他们也会在这一天接待来访的宾客,并处理其他各种杂务。
除了正常的休沐假期外,官员还享有时节假。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