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关于新币的律法(1 / 2)

拿着到手的新币,将士们的脸上写满了开心。

已经有人忍不住拿起银元放在嘴边吹上一口,然后熟练的放在耳边听响儿。

因为这并不是将士们第一次见新币。

过年的时候赏赐三军,用的就是新币。

新币造型精美,使用起来也方便,将士们都很喜欢。

伴随着朝廷在北直隶发行新币,南直隶那边也早就做好了准备,按照计划发行新币。

有王公贵族,商人等富贵人家带头使用,很快就在市场上流通了起来。

几乎没有人抵制新币。

为防止有人报喜不报忧,杨轩还特意命锦衣卫在暗中调查了一番。

得到的结果很喜人。

因为新币的方便,已经开始朝着市场上的主流货币转型了。

就像以前用白银消费,不好找零,现在用银元搭配铜元找零很是方便,酒楼饭店的掌柜只需要打打算盘就能算清,不用再拿着专用工具称重剪裁了,方便商家,也方便消费者。

反观宝钞却成了辅助货币,大额交易,多是用银票结算的,小额交易人们更喜欢真金白银。

但宝钞又不能废除,这就导致宝钞在市场上的位置比较尴尬。

当然,世上从不缺乏聪明人。

一些商人在对外贸易中喜欢使用宝钞结算,包括朝廷在对番邦朝贡的时候赏赐也用的是宝钞。

毕竟,在朝廷很多人看来,很多番邦来大明朝贡是在打秋风,找冤大头的,顺便来大明做做生意。

毕竟走官方渠道能省下一大笔的税。

既然他们率先耍小心思,那也别怪朝廷坑他们。

朝廷赏赐的宝钞都是按照面值来的,吃了亏也不能说是朝廷坑他们,一贯宝钞价值一两白银,这是有明文规定的。

至于市场认不认这个比例,那跟朝廷有什么关系?

大明这么大,每天有多少国事在等着处理,这种小事就不要拿来告状了。

这就导致番邦之人只能自认倒霉。

原历史中,大明与外邦交易,或给外邦赏赐,就没少用宝钞。

那是从老朱在位的时候就开始的事情。

毕竟以老朱那抠门的性子,找他当冤大头,怎么可能。

他不杀你全家,抢你东西就不错了。

若是番邦之人用宝钞找大明做生意,大明要么不认宝钞,要么就按照市场价值来算。

反正到最后大明是不吃亏的。

可生意不做又不行,毕竟很多东西是只有大明才有的。

所以,这个亏,他们只能自己吃。

生意做不下去的时候,那就只能来抢了,顺便出一口气。

而且是抢完就跑,不敢和明军正面对上。

做生意吃亏,打又打不过。

若是站在番邦之人的角度上回看大明,你就会发现,大明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

新币顺利发行,那接下来就是相应的律法需要完善。

这方面,杨轩已经做好准备了。

仅在新币发行半月之后,关于新币的律法就颁布了。

这是在之前的律法上进行的修订完善。

一、将铸币权从地方官府手中收回,除朝廷户部之外,不管是地方官府,还是私人,私自铸币,皆为死罪,家产充公,家眷流放或打入教坊司,情节严重者,抄家灭门,最高株连三族。

二、举报有奖,发现有人私铸钱币,可向当地锦衣卫,或监察部门举报,奖励最低一百银元起步,最高奖励两千银元。

(不要觉得两千银元少,按照文中的比例,这两千银元相当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