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一百零一章 求订阅(1 / 3)

经过数次谈判,b方面还是妥协了,1933年4月,卡德曼主动修改了原租借合同,主要是把原合同中给波斯当局的16的净利润提成,转变为按照开采量每吨支付固定费用。

这个改动表现出一种诚意,其实也是对前一年所发电报的修正,毕竟b的纯利润不是波斯可以控制的,如果b公司每年都没有利润,岂不是可以永远无偿开采波斯石油了?

卡德曼带着这份新的合同草案亲自来到波斯,并且很快得到国王接见,国王相当热情,告诉他,“我们只想重新开始”。

可是接下来依据新协议草案的谈判又因为分歧太大,陷入僵局,长达10个月的漫长博弈,就看谁先“将军”了。

卡德曼准备了最后一步棋——逼宫,他紧急要求见国王当面辞行,说谈判破裂,必须回去了,国王马上挽留,说他可不愿意让尊贵的客人那么早就离开。

果然,接下来,双方很快达成了新的租借协议,新协议除了体现每吨固定费用之外,还增加了红利分享比例以及最低付款额每年不得少于75万英镑。

卡德曼的逼宫不是为了绝杀,是为了尽快下成一盘和棋,其实礼赞·汗·巴列维国王也是如此。

大萧条的阴影逐渐过去之后,b公司在波斯的开采量暴涨,波斯zf也获得了大笔收入,1937年达到了历史性的350万英镑。

国王和b公司的关系越来越融洽,巴列维国王十分重视国家的现代化建设,1935年,他决定把国名由波斯改为伊ng。英波(斯)石油公司随即更名为英伊(ng)石油公司。

英波石油公司除了占据波斯的石油大本营,还把触角伸到几乎所有海湾国家。

首先是隔壁邻居伊克,这要追溯到1901年,马里奥特代表达西在德黑兰成功签下历史性的合同之后,返回途中经过君士坦丁堡争取美索不达米亚的租借开采权,但没有成功。

后来,德国英国荷兰三国企业组建了土耳其石油公司,由于英波公司在中东的先发优势,其拥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1920年协约国最高委员会决定英国为伊克和巴勒斯坦的受委任统治国。

英法签署了《圣雷莫协定》,该协定规定了英法两国在美索不达米亚的石油垄断权,法国取代了战败国德国的位置。

由于不满英法两国在中东的利益垄断,美国七家石油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邀请美国著名企业家、慈善家古尔本基安出面与英波公司调解。

同时美国zf也向英国zf施压,时任殖民部大臣的丘吉尔致信外交大臣寇松,“只要美国人被排斥在伊克的石油开发之外,我们在中东将会永无宁日”。

随后寇松宣布英国准备放弃《圣雷莫协定》,美国投桃报李海军委员会正在制订旨在结束英美海军对峙的协定,并且对英国在拉美的石油扩张采取更宽容的态度。

随后,美国石油企业联合体与英波公司就美国参加土耳其石油公司事宜进行了长达六年的谈判,终于在1928年签署了著名的《红线协定》,取代了8年前的《圣雷莫协定》,成为新的悬在中东上空的达摩斯之剑。

依据这个协定,英波公司、壳牌公司、以及法国和美国的所谓7家石油公司联合体、实际上只有标准石油的公司,各占土耳其石油公司2375的股份,其余5由古尔本基安获得,古氏从此得一美名百分之五先生!

《红线协定》中,划定了四国五家公司的共同开采范围,也就是那根红线圈起的石油版图埃及以东,波斯以西,除了科威特之外的全部海湾石油国家!

美国的利益由《红线协定》得到了保障,而英波公司则抓住1914年土耳其石油公司的一项“自我放弃”条款钳制美国公司的行为,该条款规定所有阿拉伯地区的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