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悄然降临,博朗多克和其余几位侍从都换上了贵族的装饰,这是路西法特意从达摩斯科买来的,听闻矮人族喜欢艳丽的服装,视为庄重,而人族从平民到贵族,所穿服装,大多都比较朴素,即便是大贵族,如君克尔,布尔之名位,也最多就是以金色为主色调,很少会使用太过于艳丽的颜色。
这跟人族的出身有关,刚刚得到解放,大多数人依旧是苦大仇深,那里有功夫去欣赏华服的美丽,再加上人族上层是通过斗争建立了现在的一方王道乐土,正是励精图治的时候,对于享乐,极为排斥,固人族的服装以深色调为主色调,以灰白黑为平民色调,以单一色系为衣服之主色调,这显然不符合矮人族的审美。
在矮人族的眼里,衣服上面有更多的颜色才叫美丽,若是能有宝石搭配,那更是光彩夺目,称得上是贵族的礼服,这种文化和思想,不得不说和血族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一个重视冷色调,比如血族,喜欢将蓝色,紫色共用,而矮人族则偏向于暖色调,黄色,红色共用,算是两族唯一的区别。
不过血族也有暖色调的贵族华服,路西法托人去买,倒也能够买得到,更何况战乱年代,大衣,粮食,武器才是昂贵的物资,这些漂亮的华服却是滞销数百件,根本就卖不出去,路西法派去的人,只用成本价便买了二三十件,都让博朗多克等人带来了统帅营,此时穿在身上,犹如一只斗志昂扬的彩鸡一般。
这种血族服饰,下半身是一条短裤,大致到小腿上,用绵柔的皮革制成,十分紧绷,一般人传上去恐怕连跑步都做不到,之所以要做成这样,是为了凸显腿部的身材,二来则是为了凸显自己身为贵族,不需要时时动作,只需要等候仆人在宴会是的伺候就是了,在小腿以下,则是一条丝袜,白色的尼龙,笼住博朗多克的小腿,若不是博朗多克年龄尚小,还没有发育出腿毛,这着实是一幕不堪忍受的状态。
之所以男人要穿丝袜,这其中可是有着很多道道的,首先与裤子一样,都是为了凸显身材,二则是为了炫富,在这个时代,丝袜是十分珍贵的物品,因为他的材质十分难以寻觅,用冰蚕丝制作而成,每一条都价值十几枚所罗门,唯有贵族才能穿得起。
因此贵族们常常在宴会时穿着这些丝袜,用以彰显自己的财富,丝袜之下,则是一双小皮靴,上半身相比起下半身就要合适的多,一条衬衣,外面是一件皮夹克,在外面则是一套厚皮大衣,头上一顶绅士帽,手中握着一杆绅士仗,大衣外面放着一个金色的怀表,腰间别着一条腰带。
整个服装从上到下,皆为朱红色,唯有衣领口和手腕口,以及裤子的腰口有白色的绒毛,既用来挡风,又用来装饰,腰带是用兽皮制作而成,上面镶嵌着三妹绿色的宝石做筘,两米二的大个,配合上一张俊俏中捎带些许稚嫩的脸庞,倒显得十分可爱。
但博朗多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着实有些难以接受,身为武官,他更加喜欢盔甲,棉衣,手中也觉得长剑更加适合自己,尤其是那双丝袜,脚趾在鞋子里面异动,就像是在冰面上滑行一样,这种感觉让他十分不爽,同时心里也在暗香矮人族和血族的贵族们,怎么就有那么特殊的癖好呢。
不过看着脚上的那双鞋,博朗多克还是松了口气的,本来按照矮人族的传统,博朗多克也是要穿高跟鞋的,后来经过博朗多克的拼死抵抗,总算是没有穿什么高跟鞋,不然这走起路来,恐怕一天脚就废了。
心里有着一口气,博朗多克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此时随自己而来的七名侍从也都坏好了衣服,看着他们的模样,博朗多克心里就更加生气了,与博朗多克不同,他的七位战友都只穿着一身鲜艳的衣服而已,没有像博朗多克那样精心的打扮,看上去,或许放在人族之中有些鲜艳,但与博朗多克一比,则是朴素至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