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言在游戏,战队里的名字叫做“never”,这是他被问到代号时,第一个想到的单词。
原因很简单,这个单词也是林雾第一个喜欢的单词。
他们的小学是一个小学,他比林雾大了一岁,就比林雾大了一个年级。
那日林雾刚刚学了一篇课文,对“never”这个单词,印象极为深刻。
她喜欢这个单词甚至喜欢到,和他说话时,一直都在说它。
年幼时的林雾还是和现在一样的好看,按照老人的话来说,就是小的时候长相就定型了,以后再怎么长歪都长不到多难看。
她举着自己小小的太阳伞,努力的垫着脚给比她高了半个头的安言遮住太阳“阿言,我今天,学了,好多个单词。”
她的声音很奶,说话间带着一股甜甜的草莓味。
安言拿着她的小书包,看了眼她努力的样子,抿了抿唇,老成的叹了口气。
把自己的书包背上,然后换了一只手拿林雾的书包,还接过了她手里的太阳伞,给她举着“那雾雾现在还记不记得?”
林雾低下头努力的想了想,把今天下午英语课上的课文翻来覆去的想了一遍,还是挫败的摇摇头“只记得,一个了。”
话音刚落,她就又说道“但那一个,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哦!”
她的这份活泼是安言很少见到的。
他心里软了软,问道“是什么啊?”
林雾说“是never。”
她告诉他,这个单词她很喜欢。
问她哪里喜欢了,她也答不上来,但就是喜欢。
说是因为朗朗上口。
后来林雾学习的越来越多,摄入的知识量也越来越大,忘记了自己过去还喜欢过这么一个单词。
但却有一个少年永远都把它记在了心里。搜书吧
never。
“我想把她抢回我身边的,”安言的眼眶微红“我想抢回来的。”
林雾一直没有发现过安言对自己的小心思,安言又觉得林雾年纪小,也不说。
他一直想着徐徐图之。
可林雾高考考到了外地去。
刚入学的时候,她每晚每夜都要做噩梦。
梦到的全是一些不好的东西。
学业繁重,休息也不好,身体怎么会撑得下去呢?
顾桢和林雾视频聊天的时候,看她脸色一日比一日苍白,愈发担心,在强行追问下,林雾说了实话。
后来才有了决定让林雾去散散心的想法。
那个时候他在国外集训,得到林雾去了北城的消息的时候,已经快一个星期了。
也幸好没多久,他们就要回国在北城参加一个活动。
他在后台,看见了那个瘦弱的不像话的姑娘。
那也是他第一次看到江弋。
那个时候,身为男人的直觉就是,不妙。
有人盯上了他守着的姑娘。
他是想要留在北城的,但是小姑娘说过了,想要他赢回很多奖杯奖牌,然后,放满整个房间。
这是小姑娘对他的愿望,他要替她实现的。
“姐,你看过那个男人的。”
他站起身,把帽子重新戴上“雾雾……很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