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九章 接管(三)(1 / 3)

几天的时间,就有先后有8、9个国家接受了华东政府的决议,这时英法两国也坐不住了,也只能决定接受华东政府的决议。而最终只有日本、俄国两国决定撤回全部的外交人员、军队,放弃北京公使馆。

公使馆的特权都被取消了,更何况是各国公民在北京的特权,华东政府当然不会排拆外国人,事实上在青岛、天津、上海等地,都有大量的外国人从事各种事务工作,但在华东政府的统治范围内,外国人是没有任何特权的,更不用说是治外法权,必须要尊守华东政府制定的规则法令,服从管理。

当然在北京的外国人多少也都听说过一些华东政府的传闻,知道他们可不是清廷,因此有不少人选择离开,但更多的还是选择留下来,毕竟大倍份在北京的外国人都在这里有自己的事业经营,一但离开了,那么事业就付之东流了,而且在华东政府的治下,虽然没有特权,但却极重视法律,只要尊纪守法,安份经营,也就不会有事,何况华东政府十分重视商业发展,社会秩序,经商环境都远比清廷好的多,也相信在华东政府的治下,能够有更多的发展机遇。不过首先要学会收敛,不能像过去那么高调。

而对于教堂的处理,华东政府也自有一套方法, 虽然在华东政府内部,一直都有部份人主张全面取谛西方教会,禁止教会在华东政府的统治范围内存在,但大多数人还是认为可以允许教会在华东政府的治下存在下去,毕竞在旧时空里,新中国也没有禁止教会的存在。另外冒然的禁止教会的社会影响太大,虽然在目前的中国,教会的信徒并不多,只有几百万,远远少于佛道两家,但基本都集中在大城市中,而且大多数信徒都接受过西式教育,文化水平较高,因此强行的取谛西方教会,显然只会让这批人和华东政府离心,不利于华东政府的统治。

但华东政府也不可能任由教会在自己的统治范围内不受控制的发展,虽然不会取谛教会,但采取的办法就是让教会本土化,纳入到华东政府的管辖之内。中国的教会原本是一种双线管理的模式,一方面教会、教士是在中国的领土上,自然是要受中国本土政府的管理;而另一方面在教会内部,却是要受罗马教廷的管理,中国教区的主教是由罗马教廷任命,再由受罗马教廷任命的主教任命各地教堂的管理教士。这也是教会在绝大部份国家的存在模式,只不过由于清廷实在太无能,根本就管不了教会、教士。

而在华东政府的统治范围内,只能是一条线的管理模式,教会必须受华东政府内部的宗教管理机构的管理,也包括各级教堂的教士任命,而外国教士必须向宗教管理机构申请资质,证书才算宗教人员,有传教的资格。而罗马教廷授与的教士资格和教会的人事任命,华东政府是一概都不承认的。

其实不仅仅是教会,华东政府对佛道二教也都是同样的管理方式,当然中国历来都不是一个宗教国家,因此宗教都会受到国家的管理与控制,只是历代的王朝对宗教一般都相对宽容,当然一般的宗教也不会介入国家政治,于是大家都各守底线,相安无事。

佛道二教对华东政府的管理方式自然是没有什么异议的,但教会却受不了,毕竟华东政府不承认罗马教廷授与的教士资格和教会的人事任命权,对于外国教士来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因此联合起来向华东政府提出抗议。

不过华东政府可不是清廷,利用这个机会,将一批外国教士驱逐出境,同时又任命了一批土地的教士,这样也就将教会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而对于一般的教徒来说,他们并不知道高层的权力斗争,只要教堂并未关闭,一切宗教活动都可以照常进行,也就没有什么话说,至于驱逐了一批外国教士,虽然也引起了一些议论,但也并未翻起太大的波澜。当然这也和华东政府有严密的社会基层控制能力有极大的关系,其实也有部份宗教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