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土士兵担任,而穿越战士要么晋升到营级军官,要么转到新部队的任职,不在对基层进直接控制,因此在这三个团里施行士兵委员会制度,一来是加强军队基层的管理,并且看一看本土士兵的自我管理能力;二来也是为施行士兵委员会制度积累经验,以后可以推扩到全军。
按照军委的规定,士兵委员会以连为单位,由每个班各推选出一人(非军官)为士兵委员,组成连士兵委员会,并选出连士兵执委一人,副执委一人,并参加营士兵委员会。一但士兵委员升任军官,将自动取消其士兵委员的资格,另在班中选其他人增齐。而营士兵委员会不设专职执委,是由各连士兵执委轮流担任。
士兵委员会的责任是一、参加军队的日常管理,二、维持军队纪律,三、监督军队的经济情况,四、作群众运动,五、协助政工干部作士兵政治教育;各连、营士兵委员会有定期开会的自由,并有监督批评军官的权利,各级军官均不得干扰士兵委员会会议。士兵委员发现部队中有违反纪律者,无论士兵还是军官,均可以在连、营士兵委员会上报告,并由连、营士兵执委汇集向团部报告。
不过为了防止军队中出现极端民主化和平均主义思想,因此士兵委员会只有监督权而没有执行权,对违反纪律者只能举报,处罚决定则应由相应部门执行;士兵委员会无权讨论军委的决定,以及部队的训练、军事行动等重大问题;在战争期间,团部可下令暂时停止士兵委员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