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天津分治(二)(1 / 3)

袁世凯的心里虽然有些不大痛快,但这毕竟是在青岛密约中就己经确定的事情,海外华人这样做,也不能说他们不对,最多就是没有向清廷打一声招呼就干了,因此也就没有多提。

双方立刻展开了会谈,其实天津分治大的原则在靑岛密约中都已经确定下来,现在双方讨论的只是一些细节,主要三个方面,一是双方的边界、区域、执法管理怎样管控,二是清廷的漕运、官运怎样管理;三是穿越者控制的开平煤矿和天津新区的联接。

现在双方在天津的边线和控制区域己经在靑岛密约中确定好了,到是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但怎样管控,就需要进一步的协商细节,首先是边线的管控,是否需要修建边墙并派士兵把守,弄得像国境线一样;其次人员,以前都是天津人,现在天津实际是分成两个部份,本地的人员怎样算,是否允许自甴流通,而外来人员又怎么算,是否允许自由流通;最后是各自的执法,由其是跨区域执法怎么处理。

对此李松晨早己经有考虑,因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首先沿双方协商好的边线修建一条道路,以示确定各自的控制区域范围,但无需派遣士兵把守,只需定期派人巡视就行了;其次是无论是本地人员还是外地人员,都可以自由流通,没有限制;最后是各自的士兵、警察只在自己的控制区域内活动、执法,发生事故,按发生地点处置,即在老城发生的事情由清廷处置、在新区发生的事情甴新区处置,如果需要跨区域执法、取证、调查,则需要通知另一方,而另一方需要尽力的配合;另外李松晨还建议,在双方的边境修建一座执法办事点,由双方的执法人员同共管理,发生事件可以直接沟通协商。

袁世凯认真的阅读了李松晨的建议,大体是赞同的,但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不同意见,沿边线修建一条道路,以示区分,袁世凯是赞同的,但要求在原老城的城墙处,再修建一道低墙,以防盗贼,并且保证墙高不会超过一丈。

而李松晨考虑之后,也同意清廷在老城区的范围外修建一道低墙,但要求不能砌砖墙,而是铁杆格栅墙,格栅的间距不少于半尺,即15厘米,而且是单层。这还是防止清廷借矮墙为掩护的军事用途,毕竟一丈高的砖墙,在战争中仍然是不错的掩体,而铁杆格栅墙就不可能当掩体用了。袁世凯也知道海外华人担心什么,但能争取到这一步己经是很好的结果了,也就没有再纠结。

对人员自由流通,袁世凯到是没有异议,但认为应对天津的居民办理户籍,跨区域活动时需要登记,并规定时间范围,超过了时间范围,可以延期,这样也便两边的利于管理。对外来的人员也同样的方法处理。李松晨想了一想,觉得这样做也可以接受,就没有再反对。

而最后两条,袁世凯基本没有什么修改补充的,都接受下来,于是双方正式签定了天津治安管理协议,做为以后天津分治的管理依据。

对清廷的漕运、官运物资事项,李松晨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可以免除清廷的漕运、官运的海关、过境费用,但如果使用现在天津新区己有的港口、码头、铁路、仓库等设置,清廷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而且必须提前10天将运送的物资、数量、规格通告天津新区,这边好做相应的运输或贮存安排;二是由清廷自行在天津新区内修建港口、码头、铁路、仓库等设置,专项专用,并自行派人管理,相应的管理、运营、維护费用自理,同时还要支付地租费用,天津新区不予干涉,同时也免除海关、过境费用。

另外,无论是使用天津新区的设施还是清廷自行建设管理,天津新区方面都需要对漕运、官运的货物进行严格的清查,以防挟私携带。在以前走运河漕运的时候,挟带私货是常有的事情,因为漕运的船队是不受沿途的关卡检查,不用交纳沿途的税费,因此用漕运船队挟带私货就成了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