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在雨巷,李恪裹着鹤氅,脚踩着湿漉漉的泥地走在前头,打着伞的蛤蜊跟在后头,面色苍白,不言不语。
“还好是生在了北境,这南边的冬天瘆人,真是穿多少都不嫌够。”李恪哆嗦了一下,轻声感慨,“蛤蜊,你当年在云梦大泽做野人的时候是如何熬冬的?”
然而没有回应,蛤蜊就像没听到似的,只是努力把伞盖在李恪头上,然不顾自己湿透。
李恪坏笑一声,停下来,扭过头“看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说说吧,夏工那处,你有甚想法?”
蛤蜊咬了咬牙“主辱臣死,回去之后,臣便自裁以谢公子!”
李恪完没想到蛤蜊的反应这么激烈,猛地瞪大眼睛“自……自裁?”
“是!公子此番受辱皆因为臣求学而起。臣有愧于主,合该自裁以节义!”
“自裁能节义么?”李恪哭笑不得道,“自裁自裁,裁完不过剩下一堆烂肉,不可言,不可思,魂归天外,不知何往,你去寻谁谈节义?”
“可是……令公子受辱蒙羞……”
“方才我蒙羞了么?”李恪掏了掏耳朵,满脸不屑的样子,“明明都快把老家伙气死了。”
蛤蜊急道“公子莫再欺臣了!臣虽出身野人,但有主母教导,亦知贵胄之家最重门风!臣是公子的臣,生死宠辱皆在公子,那夏……却要臣只侍奉他,不再侍奉公子,这是背叛啊!家臣叛主,若是传扬出去……”
“传扬出去啊……”李恪无所谓地笑了笑,“传扬出去,我李恪的家臣拜了名医夏无且,夏无且倾囊相授,视作儿徒,有甚丢人的。”
“公子还要欺臣么?他还要臣再生一子,承继夏家,如此一来,谁还能记得臣是公子的臣!”
“我的家臣,要他人记得做甚,你记得不就行了?”李恪伸手从蛤蜊手中接过伞,懒洋洋搭在肩上,“蛤蜊,你原是云梦野人,偶遇你岳丈,入赘做了秦人。后来你岳丈卒没,机缘巧合与我相识,迁籍时便是家主了吧?那便不是赘婿了。后来匈奴入侵,你立了些功,也有了簪枭的爵位,终成民爵。如此看来,从野人到民爵,他人几代难成之事,你年便走完了。”
“臣是有幸遇上了公子……”
李恪笑着摇头“你的人生便是你的,我虽有参与,说到底也不过助力。可云梦野人众矣,何以你岳丈单挑了你?獏行民夫众矣,何以我独对你青睐有加?匈奴之战,他人拼死拼活,仅爵公士,你始终留在苦酒,又何以能积功簪枭?”
“医术么?”
“是啊,技艺是你立身处世之根本,唯有强于他人,你才能脱颖而出。可公子我的名声越来越响,身边能人越来越多,你这身自学的医术,又能出类拔萃到几时?”
“这……”
“再者说,李家。李家空有名门之名,可早在十余年前就死的只剩下两脉。我那伯父至今还顶着槐里同宗的名头在秦为官,至于我……若不是我这一身机关之术,你觉得我现在会是何模样?究竟是上将军尊荣的座上嘉宾,还是苦酒里一介粗鄙的山野小子?世上之人,又有谁会以正眼看我?”
“公子……”
“觉得奇怪么?”李恪抖了抖伞上的雨珠,“我仍是我,血脉之中仍是尊贵的武安之血,为何世人的态度却会有此天差地别。将相有种,圣贤天生,可圣贤的后人多了,成与不成,还不是看我等自己么?”
蛤蜊彻底愣住了。
家族,荣耀,这些在常人眼中无比重要的东西,在李恪眼中居然只是锦上添花的摆件。
他的眼里闪动着浓浓的不屑,不对人,不对事,只对自己体内流淌的血,或者说,是对世人那种愚蠢的,唯血脉论的嘲讽。
蛤蜊突然忆起一幕画面,月余之前拜访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