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吴天很清楚,在法则明里,普通人不值钱。
法使的眼里,普通人的生命,甚至不如蝼蚁。
其实,别说法使了,就在那三千修真小世界里,无数的修真者,远远还没到法使的地步,就已经把普通人当做蝼蚁,可以随时面不改色的杀掉。
甚至很多时候,吴天其实自己都在不经意中,没有把跟他无关的那些人放在眼里,对他来说,很多时候,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只是一些法则数据。
但,更多时候,他始终还是没有忘记,仅仅几年前,他还是个普通人。
他能在几年时间里,就从一个普通人变成现在这样强大的法则强者,其实归根结底更加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普通人和法则强者,从刚开始来说并没有本质区别。
上百亿人啊。
就算是上百亿的蚂蚁,那也是让人无法忽视的一个庞大种群,何况是上百亿的人类?
吴天从来不是想拯救一切的圣母,他也从来不想当什么救世主,但一下子毁灭上百亿人类,那就是一种屠杀,而这,依然是他无法接受的。
“其实,在我看来,毁灭一个末法世界,有意义吗?”
吴天终于开口,“这能证明我足够强大吗?
即便我毁灭了你的世界,即便我再毁灭十个百个末法世界,依然不会有人觉得我真的有多强。”
悟空沉默了下来。
过了一会,悟空轻轻叹气“其实,我自己想死。”
“我大概明白你的心态,你曾经是天之骄子,觉得整个世界唯你独尊,你意气风发,以为自己站在了世界的最高处,却发现,你的终点,只是别人的,甚至还不如别人的。”
吴天语气平静。
“在我们那个世界,有句话,叫做条条大路通罗马,很多人的目标就是抵达罗马,但很多人,从一出生,就已经在罗马,而且还是罗马里的贵族,你终其一生,抵达罗马,也可能只是个平民,这会让你绝望,觉得自己的一生毫无意义。”
吴天看着悟空,语气平静“你想死是你的事情,即便是法则强者,自杀也并不困难,但你想死在我手里,其实毫无必要,我也没兴趣杀你。”
拿起一杯酒,一饮而尽,吴天最后说了一句“我会等你来挑战我,时间到了我就会应战,我也不会等太久,因为,我很忙,对于我来说,你只是个开始,在你后面,还有成千上万的法则强者,等着我去挑战。”
吴天不再多说什么,直接消失。
悟空的心态,他能理解,但他觉得,其实这也是一种矫情,当然,世界上,无数人都会遇到这种事情,不论是法使还是普通人,很多都会遭遇类似的情况。
而这个东西,本身并没有答案。
要么安于现状,要么继续努力。
又或者,后退一步,也是选择。
至于寻死觅活的,吴天觉得过于矫情。
说白了,就像这个悟空,他已经比那个世界的百亿人都要强,再退一步说,他觉得那个世界只有他才能见到法则明,只有他才有那种苦闷,他也可以退一步,变成普通人啊。
就像古轩一样。
这人现在想死,却似乎还想死得轰轰烈烈,留个名声?
“名字没取好,悟空悟空,根本没有悟,不如叫空悟。”
吴天感慨着,然后,继续进入法网论坛。
“什么天骄,我悟空不服!”
吴天发现,悟空居然这么快就开始发帖挑衅了。
嗯,还别说,支持悟空的人挺多。
不过,很快,这些人就发现,悟空也是来自末法世界。
于是,不少支持,就变成了嘲笑。
菜鸡互啄。
这就是很多人对这件事下的结论。
两个末法世界